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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创城办工作简报(第28期)
发表时间:2018-04-25来源:白银文明网

城市养犬办法出台 有章可依更需按章办事

  5月1日起,市政府印发的《白银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由此,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改善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成为养犬人的责任,规范养犬行为也将有章可依并接受相关部门和市民监督。

  《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服务区、医院、学校(含幼儿园)教学区、学校及单位的集体宿舍区域为犬只禁养区。养犬人不得豢养禁养犬,豢养其他犬只每户限一只,豢养犬实行年度免疫制度,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并在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办理养犬备案。养犬人豢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不得虐待、遗弃豢养的犬只。养犬人不得携带犬只进入禁养区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禁止进入区域。不得因犬吠等情形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不得遗弃、虐待或者擅自处死犬只,不得擅自掩埋或者随意抛弃犬只尸体。不得组织、参与“斗犬”活动。鼓励养犬人对豢养的犬只实施绝育措施。

  《办法》规定,养犬人携犬外出时不得由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携带犬只,要用犬绳牵领犬只,为犬只佩戴嘴套。注意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特殊人群,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医院等医疗场所,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教学机构和少年儿童活动场所,禁止进入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影剧院、体育场馆、会展中心、候车(船)厅等公共场所,禁止进入餐饮娱乐场所、宾馆、商场、公共浴室、社区公共活动及健身场所。盲人携带导盲犬或残疾人携带救助犬的,不受规定限制。

  《办法》还规定,不对犬只进行免疫接种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做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养犬人承担,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检疫证明,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豢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放任犬只在道路上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组织、参与“斗犬”活动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市妇联“ 母亲讲堂 ”开讲啦

  好的家风是社会文明的基石。近日,由市妇联举办的全市家庭教育“母亲讲堂”家庭教育巡讲活动走进会宁县韩家集镇,为农村妇女同胞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家庭教育讲座。

  讲座由省妇女儿童心理咨询协会会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周志玲老师主讲,以《智慧父母修炼》为题。周老师围绕当前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如何培养品学兼优的孩子、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四个方面理论联系实际作了生动讲解。

  白银市“母亲讲堂”家庭教育巡讲活动从3月开始到12月结束,计划完成100场次专题讲座。各级妇联将组织教育讲师团成员深入部分乡镇中小学、妇女之家、留守儿童之家,围绕青少年心理健康等主题开展讲座,全面引导广大家长争做优秀父母,培育良好家风,培养优秀儿女。力求在每一个普通家庭中提升道德境界,进而提高社会文明水平。

老公园 新景观

  园林建设,为一座美丽城市锦上添花。今年,白银市建设部门全力丰富金鱼公园绿化种植品种,优化公园植物配置,使之成为白银市民最喜爱的休闲花园和共有的精神家园。

  金鱼公园改造项目抢抓春季有利时机,充分考虑本地自然条件、城市特点、市民爱好,进行乔木、灌木、草坪、花卉的合理布局,并结合公园现有植被景观,选择观赏价值高、病虫害较少的树木、花卉进行栽种,创造优美景观,精心打造6条各具风情的特色段景观路,主要采用行植的方式进行栽种银杏路、金枝国槐路、梧桐路、玉兰路、樱花路、木槿路。同时,在公园游览休息区采取群植的方式,引进栽植五角枫、合欢、独杆月季、冬青球等1460株,形成春季观花、夏季浓荫、秋季观叶、冬季有绿的景观。此外,在有风景可观的山路外侧,种植各类花灌木和草花,在公园建筑小品附近设置花坛、花台、花镜和花带。既丰富园内景观,又为广大市民带来强烈、鲜明的视觉感受。

  报:市创城领导小组组长苏君,第一副组长张旭晨,副组长宋奋吉、袁崇俊、齐永刚。

  送:各创城工作推进组、督查考核组组长、副组长。

  发:各县区创城办,市直各创城责任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白银市创城办 2018年4月23日)

白银文明网责任编辑:张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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