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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创城办工作简报(第56期)
发表时间:2018-07-11来源:白银文明网

白银城区上半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122天

  今年以来,白银区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污染源治理步伐,突出环境综合整治,强化现场执法,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改善。1至6月,剔除沙尘天气影响监测数据后,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9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22天。

  白银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辖区重点涉污企业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充分利用监测执法车持续增加环境监测扫航时间、扩大扫航范围,同时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加强对污染物排放口的动态监测,严控企业无组织排放。全面落实“机械清扫+人工保洁+多功能抑尘”城区保洁作业模式,加大城区道路洒水频次,对易起扬尘路段加大洒水频次和清扫保洁力度,对带泥严重、影响市容车辆予以强制冲洗,确保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严格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成立监管小组,抽调专人对辖区重点建设项目进行24小时现场监管,打造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示范点,达到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效果。

白银区棚改工作又有实质性进展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7月10日,白银区委、区政府对白银公司招待所东侧片区(友好路三巷)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6处公共建筑依法实施了保护性拆除。

  白银公司招待所东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市区确定的2017年棚改项目,共涉及居民1250户。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善该片区道路、水电、绿化等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提升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此次拆除的白银公司第二浴池、第二浴池新建部分、第二浴池门房车库、白银公司第二单身楼及相关附属设施、白银公司银城幼儿园及外围商铺、二号锅炉房及平房、四龙路派出所及相关附属设施等6处建筑物已经补偿安置完毕。根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白银区对该区域公共建筑物进行保护性拆除。该片区公建部分与居民住宅交叉,为确保辖区居民出行安全,白银区委、区政府拆除前制定了详细的方案,成立了现场指挥部,抽调城管、公安、交警、住建、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现场维持秩序,疏散引导人员车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了拆除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

白银市区又一座人行天桥开建

  继全民健身广场人行天桥通行之后,西山公园人行天桥开始修建,这是白银城区第三座人行天桥,也是北京路提升改造的一项民生工程。

  西山公园人行天桥位于西山公园与北京路的交汇处,人流车流量密集,在此建设人行过街天桥,可以有效分流行人和车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和车辆通行顺畅。新建天桥为“工”字形结构,主桥为两跨连续钢箱梁,梁高1米,长度33.3米,净宽4米,两侧设0.15米复合不锈钢栏杆,跨越北京路处净高大于5米。天桥设4处上下梯道,均为连续钢箱梁,梯道坡度为1:2.5,净宽2.5米,两侧设0.15米复合不锈钢栏杆,预计九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拒绝白色污染 保护环境安全

  近日,白银区工商局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在金域观澜商业街开展了“拒绝白色污染 我为环保做贡献”主题活动,推进“三城同创”和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全面落实“限塑”整治工作要求。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消费者发放了宣传购物袋和相关宣传资料,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帮助经营者和消费者识别环保塑料袋标志,自觉拒绝白色污染。经营户代表宣读了限塑倡议书,并开展“我承诺 我践行”签字活动。

  工商部门表示,今后将加强源头检查,对仍在批发销售不合格塑料袋的固定商户和流动商贩依法从快从严处罚;对继续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的塑料购物袋予以规范。各市场、商场、超市开办者要牢固树立是“限塑”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建立健全市场内销售塑料购物袋管理制度,健全购销台账。广大市民要从自身做起,拒绝使用不合格塑料袋,对自身健康负责,为城市环保尽力。(白银市创城办 2018年7月10日)

白银文明网责任编辑:刘 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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