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文明网 > 道德建设
拒不执行判决 景泰县一“老赖”被判刑
发表时间:2018-09-05来源:白银文明网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9月3日,景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定一“老赖”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经一、二审法院依法判决郭某某、王某某返还李某某所有的重型自卸货车,并赔偿李某某货车停运损失。判决生效后,郭某某、王某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将应该返还的执行标的物货车藏匿,并与法院玩“失踪”。因被告人郭某某、王某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景泰县法院依法以郭某某、王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某、王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到案后已履行全部执行义务,且能自愿认罪,并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依法当庭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因被告人郭某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死亡,法院依法裁定对其终止审理。

  该案是景泰法院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期间,审结的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并且对“老赖”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每日甘肃网 祁常鑫)

白银文明网责任编辑:林风

主题活动更多>>

  • QQ截图20221104091622_副本.png
  • QQ截图20220930153820_副本.png
  • QQ截图20220929162026.png
  • QQ截图20220927084004.png
  • QQ截图20220914141045.png

地方文明网站

主办:白银市文明办 白银文明网©版权所有

地址:白银市人民广场北路1号 邮编:730900

邮箱:1758871374@qq.com 联系电话:0943-8627325

甘公网安备 62040202000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