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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法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表时间:2017-08-07来源:白银文明网

  日前,甘肃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了第十三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白银区法院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殊荣。

  近年来,白银区法院以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始终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系统工程常抓不懈。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三年规划》《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帐,实现管理科学规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创建了“323”党建工作机制,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积极实施“文化育院”工作举措,增强法院软实力。开展“诚信铸公正”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司法改革,确保审判流程公开透明;强化执行工作诚信制度建设,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积极参与“红黑榜”发布制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736例,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全面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从细节入手规范接待当事人和庭审活动。同时,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注重从源头抓起,打击犯罪者,惩治诬告者,教育失误者,保护改革者,对于破坏区域经济发展、破坏社会发展稳定的案件,依法实行全面提速,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8178件,审执结16124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白银区法院先后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2012年两度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是对白银区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全院整体工作的鞭策和鼓励。白银区法院将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大局,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依法履职,继续深入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每日甘肃网 通讯员高永德)

白银文明网责任编辑:张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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