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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发表时间:2017-08-10来源:白银文明网

  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公示命名了第十三批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平川区人民检察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5年以来,平川区检察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区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紧扣文明单位创建标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将文明创建的成果有效体现和落实到检察履职当中,实现了文明创建和检察业务的双赢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文明创建基础。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全院重点工作来抓,将创建目标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与检察业务同制定、同部署、同考核。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其余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细化创建具体措施和活动载体;重视对创建工作的物质支持、经费支持和人力支持,将文明创建经费纳入年初预算项目,确保文明创建的顺利进行。

  二是以文化建设为抓手,丰富文明创建载体。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不断创新和丰富文明创建内容和形式。集思广益,精心提炼出“惟民惟法,为实为先”的平检精神,提出打造“忠诚、公正、清廉、勤勉”的共同价值追求,在全体干警中培育追求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工作理念,在全院营造“感恩贡献”的作风氛围,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检察文化理念体系。开展“五个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举办“道德讲堂”30余次、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开展服务活动50余次、建设“文化长廊”在机关大楼相关场所摆放文明宣传牌20余个、深入日常工作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加强“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加强文明宣传。加强文明创建软、硬件建设,建立了院史陈列室荣誉室、文化长廊、新媒体办公室、图书室等一批基础文化设施,组织开展了趣味运动会、踏春健步行、五一万米长跑、五四素质拓展等体育健身活动。

  三是争创一流业绩,凸显文明创建成效。牢牢把握好文明创建与检察业务之间的关系,将文明创建融入检察业务,在全院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风气,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创建成效最大化,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等荣誉称号;单项业务工作荣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集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刑事执行检察两个案例入选全国优秀精品案例。(李静林)

白银文明网责任编辑:张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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